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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感

2013/09/30 15:41
最近有關『臨摹習作』與『侵權抄襲』的區別引發許多熱烈的討論,其實有關這個部分在著作權法中都有明確的規範,我想大家可以去參考一下,畢竟那屬於正式的法律規範,不是可以隨個人意願去解釋的,我也不宜在此贅述,不過對於究竟是屬於臨摹或是抄襲的道德觀念部分,我個人倒有些淺見想供大家參詳: 我個人與春仔花的淵源來自於授業恩師愛玉阿嬤,這個部分我向來時時掛在嘴上也放在心上,無論是傳習授課或是接受採訪及參加交流,我都一再提及此事,因為這代表我對授業恩師的感恩與不忘本,而我也一直將推廣春仔花,讓這門技藝傳習下去視為自己終身的職責,既然我願意推廣傳承,自然就是希望大家都來學習,其實不只是我,我相信工藝界各領域的諸位前輩們也都是樂意分享作品及技法的。我想表達的是,其實工藝界中的人際關係並不是很複雜的,大家都是熱情且溫暖的,絕不會刻意對後進有任何的束縛或是打壓,除非是我們自己無意間疏忽了工藝學習上的禮貌或倫理,才會讓前輩們出言提醒。 我相信,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的作品,究竟是臨摹他人的習作或是源自於自己的創作,其實發表者自己是最清楚的,如果真是臨摹的習作,只要標示清楚原出處及原作者,大部分的原作者都不會介意的,甚至會因為自己的作品獲得同好的肯定被當作學習模仿的樣本而感到欣慰,但如果沒有做上述的標示,那很可能就會被視為不尊重原作者甚至被解讀為剽竊創意的抄襲行為,此時,如果原作者或熟知出處的第三者善意提醒,我們只要虛心受教並立即補充註明,通常也會得到讚同及諒解,畢竟這是禮貌、也是尊重,是從事任何工藝學習的必要動作。 我想,標示只是一個簡單的動作,舉手之勞而已,並無任何為難之處,只要今後大家都互相尊重,將臨摹來源標示清楚就不會有所爭議,而纏花藝術也將會因此更加蓬勃發展,畢竟師生傳承或同好之間的相互學習本就是美事,這也是我從事推廣春仔花十多年來所殷殷期盼的。 我很希望這些相關討論就到此為止,大家無需多做爭議而引發更大的波瀾,而是要在這個事件中體悟到「互相學習、彼此尊重、相互提攜」的重要意義;在此,我也要呼籲所有的授業老師們,在指導課程中務必要將這個觀念帶給您的學員,也唯有這樣,工藝的基本精神才能永續傳承,而春仔花也才會越開越美。願大家都能開心創作、歡喜分享。 感恩您的閱讀,陳惠美敬上
 
纏花界的龍頭老師...陳惠美老師的一番淺言卻道出傳統工藝的基本理念與尊師重道之理
著實給後輩的我們一個重要的提醒~~
尊重別人也是一門需要學習的重要課題
請大家在學習之餘不忘互相尊重
以達到快樂學習,學習快樂,「互相學習、彼此尊重、相互提攜」
讓春花處處開,大家也心花朵朵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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